有位女性朋友這個月結婚, 所有事情都自己參與, 但反而在伴娘這關一個頭兩個大. 懷孕的不行, 要結婚的不行, 已結婚的不行, 離過婚的不行, 不想結婚的不行, 私生活太亂的不行, 太肥的不行, 不熟的不行, 太公主的不行, 搞了半天, 好像是她要找老婆一樣.
我與其中一位幸運入選的伴娘開會, 也聊到她的感情生活, 她也有自己的麻煩, 談的來的不見得適合, 適合的又不來電, 適合又談的來的又有一堆情感包袱.
我開始覺得, 是不是感情世界也要有所謂的良民證, 這跟好人卡不同, 感情良民證是給想要穩定感情生活的男女們使用. 無不良紀錄, 像是破壞其他人家庭, 劈腿, 打人, 罵街, 恐嚇... 或是有案底, 但已服過刑, 並有改過自新.
看來, 有良民證的人並不多...
2 comments:
不會吧,我認識的人大都有“良民證” XD
哈 I guess I am the girl who makes you write this post !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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