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2011

感情良民證

有位女性朋友這個月結婚, 所有事情都自己參與, 但反而在伴娘這關一個頭兩個大.  懷孕的不行, 要結婚的不行, 已結婚的不行, 離過婚的不行, 不想結婚的不行, 私生活太亂的不行, 太肥的不行, 不熟的不行, 太公主的不行, 搞了半天, 好像是她要找老婆一樣.

我與其中一位幸運入選的伴娘開會, 也聊到她的感情生活, 她也有自己的麻煩, 談的來的不見得適合, 適合的又不來電, 適合又談的來的又有一堆情感包袱.

我開始覺得, 是不是感情世界也要有所謂的良民證, 這跟好人卡不同, 感情良民證是給想要穩定感情生活的男女們使用.  無不良紀錄, 像是破壞其他人家庭, 劈腿, 打人, 罵街, 恐嚇... 或是有案底, 但已服過刑, 並有改過自新.

看來, 有良民證的人並不多...

2 comments:

Jae said...

不會吧,我認識的人大都有“良民證” XD

Anonymous said...

哈 I guess I am the girl who makes you write this post ! ....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