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一直是我不了解的一件事,因為酒並不好喝,而經過毛細孔散發出來的酒精味更令人受不了.
有人說喝酒是為了那微薰的感覺,這是真的,如果每次喝酒都直接跳到不醒人事或抱馬桶,決對沒有人會想喝酒.
我一輩子只有兩次真正酒醉的紀錄,這到不是我酒量驚人,而是我還蠻有節制的,不論是誰,只要在溫哥華,不是我感覺舒服的環境,我都不賣面子,說我淑辣,沒錯,我是淑辣,我就是不會喝,我也不會強迫別人喝.說實在,我還沒聽過喝酒有益身心的,除了小量紅酒有助血液循環.
一次喝醉是在台灣,和幾個不是太熟的朋友,莫名其妙在錢櫃喝了一堆,爛醉感覺是不好的,因為是完全失去知覺,但又聽得到週邊的聲音,四肢又不聽使喚,一小時後,免不了和廁所的馬桶親密接觸.
另一次是三十歲生日,就是糊裡糊塗的喝到醉,只有吐,而沒有失去知覺,但也是非常痛苦.
我可以了解在炎炎夏日喝杯冰啤酒的快感,但其他時間,還是少喝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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