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後後談了幾次戀愛,雖然不變的角色是自己,但慢慢覺得好像欠這個多,對那個給得多。受過幾次傷之後,好像就變得很在意對方有多愛自己。如果愛得不盡理想,自己就會做調整...
以前朋友總是說,我談戀愛不該一下就跳進去,把自己弄得遍體磷傷。但現在不會了,現在會計較... 而戀愛也成了嚴肅的課堂,不公平,就講,不喜歡,就生氣。要求怎麼對妳,就要求你要怎麼對我。
以前說過,下次還是全身以進,不記後果。但不是,我還是變了。
最好的戀愛應該是可以做自己,因為那最自由,最快樂,但這並不像自己。我變成的那個人,我也蠻討厭的。
雖然說兩個人走在一起,應該像爬山,有共同的目標,手握手,共渡難關。但確定兩人目標相同的方式應該是溝通,不是爭吵。就好像兩個人在山腳已經在嫌對方背包難看,防曬油忘了帶。也許,對目標來看,都是小事,但這山路會走得很幸苦。
現在很迷惘...好像患失憶症,一覺起來,已經忘了該怎麼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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